5. 我計畫到日本投資經營事業,請問外國資金可以在日本設立哪些型態的營業組織?

依日本商業登記法規定,可設立的組織為下列四種:

1、常駐代表處(常駐辦事處)

2、分公司(支店)

3、公司(株式会社或持分会社)

4、有限責任事業組合(LLP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