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 我在日本設立並經營公司,妻子也一同到日本生活,她有取得「家屬滯在」的在留資格,請問她可以到公司幫忙嗎?

可以,但是「家屬滯在」這項在留資格是不能從事伴隨有報酬的工作,因此必須先辦理「資格外活動許可」,依法取得証明後,即可在合法範圍內工作。

此外,依入管法規定以「家屬滯在」這項在留資格居留日本的外國人,其獲得的是綜合性質的資格外活動許可,所以活動內容、地點不會受到特別規定,可以隨時的更換。

但是,仍有一週工作在28小時以內及禁止從事店舖式色情服務、非店鋪式色情服務、影像信號發送式色情服務、店舖式電話交友及非店舖式電話交友服務等的限制。